
财税政策连发力 促物流成本降低
发布:盖世集团 来源:中国财经报 时间:2012/3/20 14:13:31
清理违规及不合理收费
2011年6月20日起,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务院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试点实施办法中,将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明确作为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低税率。原来征收营业税税率约为5.7%,尽管6%比原来略高,但改征增值税后办公耗材、油费、汽车修理费等可以抵扣,实际税负还是略有下降。
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同样从2012年1月1日起,财政部出台《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税优惠50%
为落实物流业“新国八条”中关于“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的要求,2012年1月20日,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共同出台《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长
根据今年的预算报告,今年财政部将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减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