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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盖世集团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10/14 10:11:20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济  南  市  财  政  局

济经信技改字[2011]23号

 

 


关于做好2011年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2011年财政预算安排和《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财企[2010]35号)要求,现提出2011年度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范围

    2011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等;大力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步伐, 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的扶持

    1、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信息、新能源、新医药及生物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扶持。

    2、主导产业。汽车、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制造等主导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给与扶持。

    3、传统优势产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冶金、石化、建材、食品、纺织等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提升项目给予扶持。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当年由济南市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的扶持

    1、建设中国软件名城重点项目。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日IT桥梁工程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国家、省确定的重点项目;安全、可控国产软件应用示范项目;以济南云计算中心为依托的软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以中间件等基础软件为依托的产业化示范项目;工业软件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服务体系建设。

    2、软件技术研发项目。面向服务架构的大型行业应用平台、行业应用类软件及信息安全类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应用软件、数字集成系统芯片设计(SOC)、原创优秀动漫游戏产品。

    3、软件技术应用本地化示范项目(此类项目需由软件企业申请,本地应用单位给予书面确认)。工业软件开发及应用和示范;节能减排、节能降耗推广应用软件;软件技术与重点工业园区试点应用;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发展载体建设等。

    4、奖励(补助)项目。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入选本年度“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入选本年度“济南软件十强企业”、本年度通过CMM认证和ISO270001信息安全认证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按规定对本年度通过”双软”认定的企业给予费用补贴、软件通过海关出口额年度增量部分给予奖励(与服务外包相同事项不重复奖励)、对IT桥梁工程师给予奖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综合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示范区奖励。

    (三)对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领域项目的扶持

    1、对已获得两化融合示范区的县(市、区)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2、对信息化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信息技术在轻工、食品、纺织、汽车、装备制造、煤炭、医药、家电、冶金、新材料等行业的应用项目给予扶持,重点产业为装备制造业。企业在推进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等环节的项目;以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的信息技术应用项目;以新能源和清洁技术研发、低碳产品生产、节能减排为重点的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给予扶持。

    3、对物联网技术应用给予支持,特别是对新型传感器及传感网络、射频识别、云计算等方面在工业生产、农业、矿山、交通物流、环境监测、智能建筑等领域的应用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4、其它信息技术应用方面。重点对信息技术在智能城市管理和惠民生方面的应用项目给予扶持;以粮食生产、畜牧养殖、水产渔业和高效经济作物为重点的信息技术应用项目也可申报。

    (四)对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扶持

    1、政务领域的应用。基层电子政务试点项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项目;决策支持服务系统建设应用项目;财税增收信息化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研发应用多网终端项目;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咨询、代维服务、电子政务水平评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评估服务项目。

    2、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从事信息资源加工、处理,提供咨询和决策服务有明显效果和较大影响的项目;依托市公用信息平台开展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示范工程项目;开发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促进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开展的项目;整合信息资源,提供行业综合服务,提高公益性服务和便民服务能力的项目。

    (五)对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产品项目的扶持

    1、信息安全。基于自主研发的面向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等核心应用的信息安全产品;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项目;市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监测平台和应急保障体系项目。

    2、信息基础设施。重点区域无线宽带网络应用建设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无线移动信息化应用项目试点示范项目;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关键技术、系统平台、业务应用及相关终端设备的开发项目;应急通信保障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济南市辖区范围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

    (二)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信用和纳税状况良好, 相关企业已经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报送企业财务税收信息快报;

    (三)项目资金筹集方案已经落实,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预计项目在一年内(最多两年)能够完工并投入生产。

    (四)申报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需列入《山东省2011年重点技术改造导向计划项目》和《济南市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计划,对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应在3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

    (五)申报的技术创新项目,需列入2010、2011年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项目资金筹集方案已经落实,目前正在研制,2012年年底前确保能够完成的项目。

    (六)申报项目扶持的信息化企业,资产负债率应小于70%;申报软件产业项目扶持的企业,须通过“双软认证”(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从业人员50人以上;

    (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核准。

    三、申报原则及支持方式

    (一)申报原则

    1、凡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资源消耗低,有市场发展前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标准。

    2、2011年已经获得各级政府产业引导资金(含中央及省级财政产业引导资金,不含奖励性资金)扶持的单位,本次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不再扶持。

    3、2009年/2010年已经连续2年获得各级政府扶持(含中央及省级财政产业引导资金,不含奖励性资金)的相同项目,本次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不再扶持。

    (二)支持方式

    2011年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财政无偿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对单个企业的项目补助和以奖代补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正文及有关附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项目涉及的装备、技术工艺、产品水平(要具体说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拟达到的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水平、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技术创新项目主要包括立项理由、研发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形成生产能力后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4、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项目需填报201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详见附表一)。

    技术创新项目需填报2011年度技术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详见附表二)。

    信息化项目同时要填报济南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表三)。

    (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技术创新项目附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及批复文件(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

    4、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文件;

    5、节能审查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7、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8、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软件项目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

    9、2011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10、项目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技术创新项目附件按第2、3、9、10条申报。

    五、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间

    (一)申报程序

    市属及以上企业以正式文件(附资金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汇总表)一式4份,直接报送市经信委三份,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他企业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条件以及项目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预选和汇总。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A4纸张印制,一式6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一:2010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二:2011年度技术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2011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下载:附表.xls

 

历城区经信局信息化管理科

联系人:王文辉(电子及软件项目)

    张 栋(信息化项目)

联系电话:88115255   电子邮箱:LCXXHGLK@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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